五洲債務催收-徵信案例-家暴、監護權

保護令快到期… 弱母搶救受虐嬰

花蓮11個月大的嬰兒哭鬧,竟遭生父以浴巾、膠帶綑綁全身,還狠心用保麗龍條塞嘴、繩子綑綁,再用塑膠尺毆打腳底,致小嬰兒身軀及四肢多處瘀傷。由於保護 令即將到期,小嬰兒的媽媽求助「兒童權益促進協會」,理事長王薇君(王昊的姑姑)經當事人同意,昨在臉書揭露這起案件,呼籲民眾重視兒虐問題。

黃姓男子與受暴婦女在花蓮同居,育有年約3歲、11個月大(化名小凱、王薇君臉書寫8個月大有誤)的2個兒子,102年3月,黃男受不了小凱哭鬧, 用保麗龍條塞在嬰兒嘴中,用塑膠尺打腳底;之後二度用繩子綑綁嬰兒,徒手毆打臉、頸,造成小凱多處挫傷,鄰居發現報警,警方以家暴傷害罪嫌移送法辦,協助 受暴婦女、兒童安置,並聲請保護令。

警方說,黃男情緒管理不佳,經常對同居人咆哮、怒罵,被害人曾向警方求助。

疑非親生 辯非故意凌虐 黃男辯稱,他對大兒子照顧有加,但實在是受不了小凱哭鬧,並懷疑非親生,才會動手管教,絕非故意凌虐。

黃男被檢察官依家暴傷害罪嫌起訴,後因當事人對法律不了解,在男方家屬求情下撤告,法院以公訴不受理結案。但家暴部分,警方仍主動聲請保護令,禁止黃男接近婦人、小嬰兒獲准。

由於保護令即將到期,被害婦人求助兒童權益促進協會。王薇君心痛指出,這對小孩是既驚恐又痛苦的折磨,痛批該名男子不配為人父,休想要將這個小孩帶回去,並呼籲延長保護令以保護當事人。

王薇君認為,凌虐小孩的家暴傷害案,不應該由大人撤銷案子,且法院就以不受理結案,因為被害的是沒有行為能力的嬰兒;許多家暴案件,被傷害的母親可能對法律不熟悉、一時心軟撤銷案子,之後又陷入家暴的惡性循環,也危及孩童安全。

花蓮縣府社會處指出,目前受暴的孩子保護安置中,受暴的媽媽也與同居人分居,因當事人保護令即將到期,如仍有家暴疑慮,會協助個案繼續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。

2015-02-05 自由時報